发布时间:2023-09-27 发布单位:
校内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实验动物尸体处理流程如下,在此烦请大家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感谢!
一、实验动物尸体存放标准:0.3kg<单个包装重量<4kg
二、请所有存放人员将实验动物尸体分类密封并在外包装上贴示标签(标签模板请见附件,请各实验室自行下载打印);
注:1、若各实验室内(即中心范围外)产生的动物尸体,建议尽量内部合并定期送存,避免1kg以下零散计量的误差;
2、若各实验室单次送存重量超过4kg,请提前致电确认区域专用冰柜存放空间是否充足,以便及时协调。
金光生命科学大楼523室:15076092403/18103138735
实验动物中心B座B109室:13436506391
工作时间:工作日 8:00-11:30 13:00-17:00
三、请所有存放人员在每次存放实验动物尸体的同时进行详细登记;
四、每次清运之前,由本中心及清运公司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汇总复秤并将日常记录、复秤记录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环境保护办公室;
五、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各院系课题组结算费用。
实验动物尸体存放注意事项
为确保实验动物尸体存放的标准化操作,避免经手人员(包括实验人员、动物中心工作人员及医疗废物转运人员)造成不必要的接触损伤,本中心针对相关工作做如下要求,请所有实验人员严格执行:
一、实验动物必须完全处死后方可密封存放在动物尸体专用冰柜;
二、动物尸体必须按如下包装要求密封后贴签存放(0.3kg<单个包装重量<4kg):
大、小鼠、树鼩等小动物:动物处死后,根据处理量选择放入相应规格的自封袋内,并收好动物爪牙及尾尖,避免冻存后转运过程中对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划伤;
兔子:单只独立密封存放;
猴子等大动物:0.3kg<单个包装重量<4kg;
注:动物处死后,密封时使动物蜷曲并收紧密封袋,以便节省存放空间。
三、不可将针头等尖锐物品同动物尸体混放处理;
四、不可将其他实验废弃物放入动物尸体专用冰柜;
五、将动物尸体放入动物尸体专用冰柜后务必在实验动物尸体存放记录本上填写相关信息;
六、如未按以上规定存放动物尸体,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停卡取消存放资格;
七、动物尸体专用冰柜具体位置:
金光生命科学大楼523室
实验动物中心B座B109室
特别提示:
1、实验动物尸体处理费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各院系课题组共同承担,因此请存放人员务必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结算。谢谢!
2、目前仅向通过北京大学IACUC课题备案的实验室开放此项服务,有需要请联系:6276784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