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6 发布单位:
根据农业部和科技部联发的“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针对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输出单位,减少/停止大、小鼠引进的批次,避免各实验室不同来源的大、小鼠在校外完成检疫环节时出现疏漏进而对本中心群内动物造成的污染风险。
一、适用范围:需进入D区设施的常规品系和基因修饰大、小鼠的引进工作。
二、初审:实验室须详细填写《北京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小鼠准入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预定转入前2~3周以邮件形式报由IACUC兽医(田永路老师)初审,相应审核结果以邮件回复为准,如实验室未进行D准入申请,需先进行D区准入申请,流程见https://www.lac.pku.edu.cn/fwzn/ktsh1/index.htm 笼位申请--D区准入
三、复审:根据初审结果将以下材料以邮件形式报由IACUC兽医复审(同时抄送中心副主任、D区负责人),通过复审后将纸质版交至中心档案室存档备查。
(一) 常规品系大小鼠需要提供的资料:
1、《北京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小鼠准入申请表》
2、由输出机构出具近三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检测报告(同批成年雌鼠或同笼架哨兵鼠)
3、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由输出机构出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跨地区运输的需要提供此合格证明,必须原件,空运则必须具备机场检疫部门盖章)
(二) 从国内引入基因修饰小鼠提供的资料:
1、《北京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小鼠准入申请表》
2、由输出机构出具近三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检测报告(同批成年雌鼠或同笼架哨兵鼠)
3、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由输出机构出具该批动物的转出证明(内容包括该批动物品系、性别、周龄、数量),由设施主管签字并加盖公章(当天提供,兽医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由输出机构出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跨地区运输的需要提供此合格证明,必须原件,空运则必须具备机场检疫部门盖章)
7、与公司的订购基因修饰小鼠的合同。(需要提供签字盖章版本)
8、基因修饰公司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 从JAX引入基因修饰小鼠提供的资料:
1、《北京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小鼠准入申请表》
2、小鼠来源于JAX最高级别的房间,由JAX出具近三个月内的检测报告(同批成年雌鼠或同笼架哨兵鼠);
3、由隔离检疫机构(NIBS)出具近三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检测报告(同批成年雌鼠或同笼架哨兵鼠);
4、由隔离检疫机构(NIBS)出具该批动物的转出证明(内容包括该批动物品系、性别、周龄、数量),由设施主管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由由隔离检疫机构(NIBS)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信息可以在海关官网上查)
7、与JAX签订的订购基因修饰小鼠的合同。(需要提供签字盖章版本)
同时要求:
1、跨地区引进的动物,引进单位必须在动物落地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备以便检查(北京大学所在区域为海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备电话为:82785165、82725159、82785158)。
2、确认到达时间:通过复审后,请将动物具体到达时间以邮件形式通知IACUC兽医和D区负责人。收到回复后方可安排运输事宜。实验室应确保运输包装符合屏障设施准入要求。
D区小鼠隔离检疫流程
适用范围:优先接收进入D区饲养和实验的小鼠的隔离,在隔离空间充分的情况下,可接收进入中心其他区域饲养和实验的小鼠的隔离。
1、按照D区动物引进的程序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发送邮件给李夏莹老师(lixiaying@pku.edu.cn)并抄送中心邮箱(lac@pku.edu.cn)申请进入D区进行隔离检疫。(李夏莹老师:62767844-215)
2、引进小鼠的要求:
(1)常规品系小鼠:课题组可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购买量比实际使用量多出10%。小鼠到货之后进入中心隔离包进行隔离,并由中心进行抽检进行第三方检测(至少抽检1只),检测时间为2周左右,检测合格之后,小鼠即可进入level-4饲养和使用(隔离包的使用费为10元/盒/天,每盒饲养量不超过5只,每个隔离包饲养小鼠不超过20笼;检测费1600元/品系)。
(2)基因修饰小鼠:课题组从国内专门制备基因修饰小鼠的公司或JAX等国外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的基因修饰小鼠(每个品系加购1只野生型小鼠。小鼠到货之后进入中心隔离包进行隔离,并由中心进行抽检进行第三方检测(抽检1只/品系),检测时间为2周左右,检测合格之后,小鼠即可进入level-4饲养和使用(隔离包的使用费为200元/包/天,每盒饲养量不超过5只,每个隔离包饲养小鼠不超过20笼;检测费1600元/品系)。
3、隔离检疫结束之后,小鼠准入level 4进行饲养和实验。
请仔细阅读《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八和四十九条,并严格遵守: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入群:
1、引进大、小鼠经过中心D区隔离、第三方送检与自检,确认达标后送入设施课题组笼架进行饲养。
2、设置哨兵鼠:由实验室提供同批鼠或委托中心代购,成年雌性2(确认只数要求)只。
五、联系方式:
姓名 | 职务 | 邮箱 |
韦玉生 | 中心副主任 | yusheng.wei@pku.edu.cn |
田永路 | IACUC兽医 | yonglutian@pku.edu.cn |
孟宪肖 | D区负责人 | mengxx@pku.edu.cn |
邮件抄送 | lac@pku.edu.cn |
附件1:北京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大小鼠准入申请表(2024年4月25日更新)
附件2: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